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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历取得情况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和注意事项:
一、学历层次与学位填写
学历层次排序
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学历层次,例如: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 *非全日制学历(如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与全日制学历同等有效,需在学历类型栏明确标注(如“业余”“函授”)。
学位信息补充
若同时获得学位,需在学历后补充说明,格式为“学位名称+授予单位+专业”,例如“理学学士,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学习形式与时间标注
学习形式选择
根据教育方式选择对应选项,如全日制、业余、函授、远程网络教育等。 *在职教育需在学历前注明“在职教育”,党校学历需特别标注“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
毕业时间规范
填写最后学历获得毕业证书的当年6月或7月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年XX月”。
三、特殊情况处理
历史学历补录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前入学的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
未完成学业处理
结业或肄业状态需明确标注(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高中及以下学历栏不填写。
四、信息核对与规范要求
原始证件核验
填写前务必核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始材料,确保信息一致。
格式规范
采用“学历类型+学位+院校+专业+时间”的格式,例如“博士,理学学士,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XX年7月”。
示例填写模板
```
最高学历:硕士
学位: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XX大学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入学时间:20XX年9月
毕业时间:20XX年7月
学习形式:全日制
```
注意事项
若存在多个学历,需按时间倒序排列。
国外学历需额外注明国家及院校名称。
所有信息需与身份证、学位证等材料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