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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材料成本是企业为应对发票延迟或未到账情况,对材料成本进行的预估处理。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暂估成本处理步骤
- 分录:
借:原材料(暂估不含税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供应商名称)(暂估金额)
- 依据:以合同协议价、最近采购价或市场行情为基准,暂估金额需为不含税价格。
- 次月月初冲回:
若次月发票仍未到账,需用红字分录冲回上月的暂估:
借: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原暂估金额,红字)
- 收到发票后调整:按发票金额重新入库:
借: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发票含税金额)。
二、关键注意事项
- 暂估金额不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到账后需按规定抵扣。
分录选择
- 若材料已入库但未领用,优先暂估“原材料”;若材料已用于生产且发票未到,需暂估“生产成本”。
风险控制
- 定期对比实际成本与暂估差异,分析原因并调整预估方法,降低财务风险。
三、适用场景
货到票未到:
材料已入库但发票延迟,需暂估入库。
生产环节暂估:材料用于生产且发票未到,暂估生产成本。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规范处理发票延迟问题,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