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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分区是确保人防工程在战时具备防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其划分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下是主要划分原则及方法:
一、主要划分原则
根据防护需求分为甲类(核4级及以上)和乙类(常设级)两类,甲类防护标准更高。
按功能区域划分
包括避难区域(人员掩蔽)、防护区域(抗爆、防毒)、管线通道区域、设备机房、物资存储区、通信指挥区等。
按面积与结构划分
- 普通人防工程防火分区面积≤500平方米,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可扩大至1000平方米;
- 专业人防设计(如掩蔽所)面积限制更严格,普通防护单元≤4000平方米,专业队装备掩蔽部≤8000平方米。
按建筑结构划分
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需分别设置防火分区。
二、关键划分方法
防护单元划分
用防护密闭隔墙分隔,面积≤4000平方米(普通单元)或8000平方米(专业单元),相邻单元间设防护密闭门。
抗爆单元划分
在防护单元内进一步划分,面积≤500平方米,小房间可不受限。
功能分区标识
通过设置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室等设施,结合扩散室、密闭通道等结构进行功能区分。
三、特殊区域要求
染毒区与清洁区:
以最后一道密闭门为界,密闭隔墙厚度≥200mm,承担毒剂过滤功能;
设备管道区:水泵房、发电机房等需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人员活动区:避难走道、宿舍等不得设置防火分区。
四、规范依据
所有划分需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等国家标准,确保防火分隔设施、密闭性及功能完整性。
通过以上原则与方法,人防分区既能满足防护需求,又兼顾功能布局与安全性。实际设计中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