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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原因扣款的入账处理需根据交易主体(销售方或采购方)和扣款阶段(销售前或销售后)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销售方因质量问题发生扣款(销售折让)
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金额调整,无需单独分录。例如:原收入1000元,扣款200元,则确认收入800元。
销售后发生折让
- 已确认收入:
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及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
```plaintext
借:主营业务收入(负数)X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X元
贷:应收账款(负数)X元
```
- 未确认收入:在发生折让时直接按扣除金额调整收入和税额。
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凭证,对应收账款或应交税费科目做负数调整。
二、采购方因质量问题发生扣款
未付款时
直接按扣除金额支付货款,减少应付账款。 会计分录:
```plaintext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实际支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
例如:原付款10000元,扣款2000元,实际支付8000元。
已付款时
- 未处理商品:
确认为其他应收款。 会计分录:
```plaintext
借:其他应收款——供应商质量赔款(扣款金额)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扣款金额)
```
- 已处理商品:冲减成本或确认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
```plaintext
借:营业外收入——供应商质量赔款(扣款金额)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扣款金额)
```
收到赔款时:
```plaintext
借:银行存款(扣款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供应商质量赔款(扣款金额)
```
三、注意事项
所得税影响:销售折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冲减收入,不影响费用处理。- 凭证要求:需保留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合规性。以上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选择,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员核实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