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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折让发票的记账处理需根据交易性质(是否涉及库存变动)和会计科目类型(原材料/库存商品)分情况操作,具体如下:
一、核心处理原则
若折让与库存无关(如价格调整),仅需冲减原采购记录的金额,无需调整进销存科目。
涉及库存变动
- 原材料:
借:原材料(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负数)
贷:银行存款(负数)
- 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负数)
贷:应付账款(负数)
二、税务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以 进项税额转出项目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分录方向
所有涉及库存变动的科目均需用负数表示冲回原记录。
现金返利处理
若为现金返利,需额外借记银行存款,同时减少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
销售方与购买方差异
-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及销项税额(红字);
- 购买方:收到红字发票后,按红冲金额调整对应科目,如已入库商品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四、操作流程补充
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红字发票申请表,并提供原蓝字发票信息;
使用记账软件时,注意选择负数录入以体现冲回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