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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工日数量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以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
这是预算定额中常用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
工日数量(工日)= 基本用工 + 超运距用工 + 辅助用工 + 人工幅度差用工
$$
基本用工
指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技术工种用工,按技术工种相应的劳动定额工时定额计算。
超运距用工
因材料或施工机械搬运距离超过合理范围而增加的用工量。
辅助用工
除基本用工外,辅助性工作的用工量,如材料准备、工具操作等。
人工幅度差用工
因施工工艺、材料变化或工人技能差异而预留的用工量,通常为基本用工的10%-15%。
二、以现场观测定资料为基础计算
当劳动定额缺项时,可采用现场工作日写实等测时方法,通过实际观测记录人工耗用量。
补充说明
工日标准
国家标准工日为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时需注意区分“总工日”与“单个工日”的概念。
计算示例
若某项工程需2人工作2天完成,则总工日为 $2 times 2 = 4$ 工日。
以上方法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劳动定额法适用于工程量规范且定额完备的情况,观测定法则用于定额缺失时的补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