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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在法律和心理学上通常被称为 亲子关系,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一、法律定义
指基于出生事实形成的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父母与生子女、养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可撤销且不因死亡终止。
拟制血亲关系
通过法律行为(如收养)建立的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可因收养撤销或解除而终止。
二、关系特征
多重属性
包含亲情、爱情、教育、指导、保护等多重因素,父母既是子女的生物学家长,也是第一任教师。
动态发展
从出生时的依赖关系逐渐发展为独立人格的相互尊重关系,伴随孩子成长不断调整互动模式。
三、核心作用
基础性作用
是人类社会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影响个体的人格形成、价值观塑造及心理健康。
教育功能
父母通过言传身教传递社会规范、生活技能及道德观念,对子女的成长具有导向作用。
四、其他相关关系
在特定情境下,父母与子女还可能呈现以下关系:
教育关系:
父母对子女进行知识、技能及行为习惯的教导;
情感关系:基于亲情的相互关爱与支持;
上下级关系:父母在生活照料中的指挥与被指挥属性。
综上,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以 亲子关系为核心,兼具法律约束与情感联结,是人生早期经验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