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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残值的确定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和方法:
一、核心原则
一般情况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残值为零,即在企业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直至资产处置。
以可收回金额为基础
若存在第三方承诺购买或合理市场交易价,残值以资产处置时的可收回金额为准。可收回金额指同类无形资产在类似使用状况下的市场售价(扣除税费)。
二、具体方法
市场价值法
通过市场调研,参考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结合剩余保护期限、技术先进性等因素评估残值。
收益法
根据资产使用寿命结束后的预期收益,反推残值。例如,预测未来现金流并折现至现值。
成本法
依据资产原成本、折旧情况等计算残值,适用于技术更新快或需精确核算的场景。
三、复核与调整
定期复核:
残值确定后需每年末复核,若与原估计差异超过10%,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摊销调整:残值高于账面值时暂停摊销,低于时恢复摊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后仍有价值(如专利再利用),可结合市场价值法、收益法或成本法重新评估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