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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审计师事务所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综合相关法规及实务要求:
一、基本条件与资质要求
- 需至少2名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
- 合伙人需满足:
- 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 近3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 最近连续5年从事审计业务经历(含财务报表审计、验资等)。
注册资本与组织形式
- 合伙制:无注册资本限制,仅需认缴出资;
- 有限责任公司:需3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
二、审批与注册流程
审批申请
- 向省级以上审计机关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
工商登记
- 完成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三、其他关键要求
办公与设施
- 需固定办公场所及符合规定的通讯、信息技术系统。
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持续合规
- 定期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年检。
四、补充说明
合伙人与股东限制: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事务所职务;
特殊类型要求:特殊普通合伙需1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审计机关或工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