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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高考制度,数学作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其满分情况如下:
数学满分固定为 150分,与语文、外语(各150分)共同构成高考总分的450分基础分。
考试模式说明
湖南省实行“3+1+2”新高考模式:
- 3门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 1门首选科目: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2门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按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总分 = 全国统考科目(45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注意:
数学成绩仅反映考生在数学学科的掌握情况,最终总成绩还需结合选考科目的等级转换分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