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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档案的保存时间与档案类型及就业状态密切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档案存放机构与时间
学校通常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保管档案1-2年(部分学校可能延长至更长时间)。档案在转出前由学校统一管理,毕业生需通过机要渠道办理转递手续,禁止个人自留。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若毕业后未就业或自主创业,档案可转至户籍地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人社局)长期保管,通常为2年。期间可申请暂缓就业延长保管期,但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档案有效期限
最长有效期为两年:
档案在个人手中超过两年未转移至指定机构,将失去法律效力,变为“死档”。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通过公共就业机构申请暂缓就业,可延长2年档案保管期,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三、注意事项
档案需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交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移,严禁个人自行保管。
建议毕业后尽早联系就业单位或人才机构办理档案转移,避免因超期影响就业或社保缴纳。
档案记录了学历、工作经历、奖惩等信息,建议妥善保管并定期查询。
四、操作建议
就业后:收到调档通知后,携带调档函到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未就业时:向户籍地或公共就业机构申请暂缓就业,保留档案。
查询档案:可通过学校或人才机构定期查询档案状态。
若超过两年未办理转出,建议联系原保管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避免档案丢失或失效影响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