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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损赠款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业务性质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和分录方法,具体如下:
一、捐赠支出(营业外支出)
捐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若企业将资产捐赠给非关联单位或个人,需按视同销售原则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资产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原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捐赠给关联单位
若捐赠给关联单位且非用于公益活动,可能需调整捐赠金额以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但此情况较少见。
二、捐赠收入(需视同销售)
若捐赠资产属于企业经营范围且用于公益活动,需按以下方式处理:
确认收入与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原值)
三、其他注意事项
已报损商品捐赠
若捐赠资产已确认损失(如过期、损坏且已冲销账面价值),则无需再计入成本或收入,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视同销售需确认销项税额;
若资产不属于经营范围且无实际销售行为,无需确认收入但需计入销售费用。
会计分录示例
例如:企业捐赠自产产品(适用税率13%):
借:营业外支出(130万元)
贷:库存商品(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万元)
四、总结流程
1. 判断捐赠性质(公益/非公益、关联/非关联);
2. 捐赠资产是否已确认损失;
3. 按视同销售原则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如适用);
4. 将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通过以上方法,可准确反映企业损赠活动的财务状况及税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