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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单招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以考生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总和(总分)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优先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再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遵循志愿
平行志愿按考生填报顺序(如A→B→C)依次检索投档,先检索到符合条件的院校即完成投档。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继续检索后续志愿。
二、投档规则
平行志愿投档
- 分科目组(如农业类、普通类),按总分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如A、B、C等院校)。
- 检索到符合分数要求的院校后,即向该院校投档,若无匹配院校则不能投档。
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填报院校服从志愿后,若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系统将按服从顺序(如先公办后民办)匹配其他院校。
三、录取流程
分阶段录取
- 第一阶段:
完成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志愿(如A、B、C等院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 第二阶段:未被第一批次录取者进入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A、B、C等6个志愿,分两轮匹配录取。
若考生被投档院校退档,本轮次投档结束,需参加后续批次志愿或征求志愿。
四、注意事项
成绩要求: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节点:录取通常在每年5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招生院校官方文件,实际操作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