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吹过的记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录取方式及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全省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检索位次高的考生,再检索位次低的考生。若考生档案被投档,则后续志愿不再投档。
位次优先
同分考生按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比对,位次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即使仅高一位次。
遵循志愿
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院校顺序检索,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院校即投档,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一人只投一次
考生档案仅能投档一次,若被退档则无法再投后续志愿。
二、录取流程
志愿填报
考生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校最多6个专业。 - 普通高中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排序,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文化课成绩排序。
成绩核算与审核
- 职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超过部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面试成绩(部分专业)与成绩一并纳入综合评价。
平行志愿投档
- 系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检索考生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
- 若考生档案被投档,则后续志愿失效。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考生可查询具体院校及专业。
三、注意事项
专业调剂
部分院校接受专业调剂,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录取规则差异
不同院校、专业可能对单科成绩有具体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招生章程。
信息确认
填报志愿后需及时保存并退出系统,若发现错误需在截止时间前修改。
四、特殊情况处理
退档考生:
因不服从调剂或成绩未达校线被退档,可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新增专业:部分院校新增专业可能调整招生计划,考生需关注最新招生简章。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录取规则,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