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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专学历持有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积分,具体分值如下:
中专学历积分方案
社保积分
- 近四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2倍以上,可获100分;
- 或近四年累计24个月社保基数达到3倍以上,可获120分。
年龄积分
- 43岁以下可加30分。
总积分计算
- 社保积分+年龄积分=130分(2倍社保)或156分(3倍社保)。
注意事项
中专学历需通过成人高中或中专阶段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前置学历;
其他加分项(如技能等级、个税匹配等)可叠加积分,但总分不超过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