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海导航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单招志愿录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具体规则因省份和院校类型略有差异:
一、基本录取原则
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遵循志愿
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即先投A志愿,再投B志愿,直至满足录取条件或所有志愿用完。
一人只投一次
考生每轮投档仅有一次机会,被投档后不可再次参与后续志愿投档。
二、志愿类型与规则
顺序志愿
考生填报多个院校志愿,按顺序依次检索,第一志愿录取则后续志愿失效。
平行志愿
- 投档方式:
同一批次考生混合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分数高者优先被投档到计划余额院校。
- 特殊规则:部分省份采用“位次优先”(同分按单科成绩排序),或“专业优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
三、录取流程
考生参加院校考试后,按总成绩和志愿顺序进行首次投档,未录取者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录取(征集志愿)
部分院校对首轮未录取考生开放补录,需填报缺额院校志愿,仍按上述规则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专业选择:
建议将最想就读的专业填在第一志愿,同时兼顾实力匹配的学校。
信息查询: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院校官网公布,需及时关注。
以上规则综合了权威信息源,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或考试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