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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填报的核算方法需根据具体污染物类型和生产工艺进行选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排放口核算方法
适用于大多数污染物排放核算,通过系统自动匹配行业系数进行量化计算。
基110表(化学需氧量等特定污染物)
针对参与化学反应的有机溶剂等特定污染物,需按生产工艺流程核算,采用系数法在基110表中计算。
基107表(纯溶剂)
用于纯溶剂且未参与化学反应的情况,无需重复使用产排污系数法。
二、统计单位与方法选择
单位换算:
若企业统计单位与技术手册不一致,需咨询行业专家进行单位换算。
核算原则:
若物质仅发生物理变化(如溶剂挥发),使用基107表;
若参与化学反应(如有机溶剂转化为产品),使用基110表。
三、特殊场景处理
多批次物料:当存在不同批次VOC含量差异时,需按批次分别计算,以加权平均值作为填报依据。
四、填报流程要点
提前准备好相关档案材料,确保企业基本信息与系统录入一致。
- 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htqy.cnemc.cn);
- 按顺序填报数据并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 提交审核并根据反馈修改完善。
完成数据审核后按时上报,确保数据真实性和时效性。
五、注意事项
统一使用国家或地方环境统计标准,避免因方法差异导致数据不匹配;
对于复杂工艺流程,建议结合物料衡算和系数法综合核算。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环境统计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