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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填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计算公式
存货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存货期末余额} = text{期初存货} + text{本期购入} - text{本期销售} - text{存货跌价准备}
$$
其中:
期初存货:上一会计期末结存的存货数量
本期购入:本期新增的原材料、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等
本期销售:本期销售出去的存货(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跌价准备:因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而计提的准备金
二、具体填列步骤
汇总相关账户余额
包括:
- 原材料、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
- 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
- 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款等
调整备抵项目
从总余额中减去:
- 存货跌价准备
- 受托代销商品款(若存在)
计算净额
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
三、注意事项
计量原则
存货以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需计提跌价准备。
特殊核算方法
- 计划成本核算需考虑材料成本差异
- 售价金额法核算需扣除商品进销差价
范围界定
存货包括在库、在途、在加工中的商品及材料,但不包括:
- 代销商品款(需单独列示)
- 低值易耗品(通常单独列示)
- 产成品(已售出部分需从库存商品中扣除)
期末调整
年末需对存货进行盘存,调整实际库存与账面差异,并更新跌价准备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企业:
期初存货:100万元
本期购入:150万元
本期销售:80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
受托代销商品款:10万元
则期末存货余额为:
$$
100 + 150 - 80 - 5 - 10 = 155 text{万元}
$$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