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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票抵扣的填报方法,需根据发票类型和纳税人类型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认证后填列
需先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认证,认证结果将决定填列位置:
-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第35行;
- 根据第35行数据填列第1行(销售额)和第2行(销项税额)。
其他相关行次
- 同时需在附表二第12行和第10行填列:
- 第12行:汇总认证结果及自行计算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 第10行:统计旅客运输服务票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
直接填列税额
- 若取得电子普通发票,直接按发票注明的税额填列;
- 若为纸质发票,需手动计算抵扣金额(公式: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填列位置
- 在附表二第8b栏"其他"中填列自行计算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 在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填列票据份数、金额、税额。
三、注意事项
抵扣范围限制
- 仅限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
- 福利、招待、免税项目等专用票据不可抵扣。
申报时间要求
- 票据取得日期需在4月1日之后;
- 电子发票需在申报期内完成勾选确认。
计算公式示例
若取得纸质车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09×9%(如100元车票可抵扣8.26元进项税)。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车票抵扣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正确填报。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或专业税务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