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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中关于品牌合伙办学的股权分配案例,学校创立人A的股份分配情况如下:
A出资10万元,其他三位联合创始人(B、C、D)各出资15万元,总出资50万元。A的资金股占比为:
$$frac{10万}{50万} times 100% = 20%$$
但根据案例中的计算方式(出资额+总出资×30%),A的资金股实际占比为:
$$10万 + 50万 times 30% = 25万$$
占比:
$$frac{25万}{75万} times 100% = 33.33%$$
但案例中A的资金股占比为6%,可能是简化计算或协议特殊约定。
人力股
A占16%,其他三位联合创始人各占8%。
资源股
A占15%,其他三位联合创始人各占5%。
总股份计算:
A的总股份占比为:
$$6% text{(资金股)} + 16% text{(人力股)} + 15% text{(资源股)} = 37%$$
其他三位联合创始人的总股份占比为63%。
结论:
学校创立人A占37%的股份。 补充说明:
股权分配需结合出资比例、贡献度、责任承担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不同行业和公司类型存在差异;
若涉及股权转让,需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技术股和资源股的转让可能受限于服务期或业绩考核;
国外高校股权结构多采用“放养式”,科研人员占股较高(如50%以上),而商科院校可能更依赖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