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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盖章基本要求
单位公章
协议书需由用人单位盖章,且公章需清晰可辨,确保与招生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考生编号后五位
在协议右上角注明考生编号的后五位,与纸质版合同末尾考生签字处对应。
协议内容完整性
填写甲方(学校)、丙方(考生)信息,确保所有条款明确,末页需手写签字。
二、盖章流程
单位内部流程
- 用人单位填写协议信息并盖章。
- 公示协议内容(部分学校要求)。
学校审核与盖章
- 学校收到协议后,核实用人单位信息与考生信息。
- 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考生签字
考生核对协议内容后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 协议书需包含学校、单位、考生三方信息,且信息需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 涉及档案转移的,需在报到时补充单位盖章。
邮寄要求
- 使用顺丰标快等可靠快递寄送,避免因快递问题影响协议效力。
- 签字盖章后需骑缝盖章,确保协议完整性。
特殊情况处理
- 档案委托人才市场管理的,单位需在协议中注明委托声明。
-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合同等材料办理。
四、时间节点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例如南开大学要求4月16日前寄达。
五、权益保障
签订前建议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如有异议可及时与学校或单位沟通协商。
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学校、单位各执一份,归档备案。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确保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为考生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