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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志愿录取采用 分段录取、专业平行志愿的机制,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分段与批次
浙江高考录取分为 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各批次有独立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投档比例
- 普通类: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投档,第二段按90%投档;
- 艺术类:分专业校考和综合评价两类,按专业计划投档。
二、志愿填报与投档规则
志愿数量与单位
- 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以“1所院校1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单位;
- 提前批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校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流程
- 第一段:
考生先填报志愿并投档,未被录取者进入第二段填报志愿;
- 第二段:剩余计划重新公布,考生填报后投档,仍需征求志愿;
- 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军校)单独录取。
- 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先投达分数高的志愿;
- 总分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单科、外语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排序;
- 艺术类按专业校考成绩或综合评价成绩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模拟投档:
正式投档前组织模拟投档,帮助考生熟悉流程;
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执行;
第一段志愿填报后不可修改,第二段可修改。
以上规则综合了多个信息源,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