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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就业补助的会计处理需根据补助性质(财政拨款或非财政拨款)及退回原因(如政策调整、多缴等)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退回
-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贷:财政拨款收入
- 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 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 结转至累计盈余:借: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贷:累计盈余
二、非财政拨款退回
-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如营业外收入)
- 支付时: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贷:银行存款
- 类似财政拨款处理,但科目为“其他收入”及对应结转科目
三、注意事项
审核与核对:
收到补助需核对金额与合同,确保一致后入账;
税务处理:若涉及退税,需按政策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如企业追溯退税需提供入职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
备份记录:及时备份收款凭证、退税申请表等文件,以备审计。以上处理需结合单位具体性质及政策调整,建议咨询财务或税务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