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奋图强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高考志愿填报服务收费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可以总结如下:
一、收费的合法性
若考生或家长与咨询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及退款条件,且双方均自愿签署,则收费行为本身合法。
禁止强制收费
根据《南京市200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学校及机构不得强制考生报考指定学校或收取费用。若存在强制收费行为,考生可通过教育局或法律途径维权。
二、可起诉的情形
服务未达标
- 未完成约定服务:
若咨询机构未按协议完成志愿填报或提供虚假方案,导致考生未被录取,考生可要求退款。
- 合同无效条款:如“不可抗力”条款被滥用(如政策变动后单方面终止服务),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若咨询机构存在夸大宣传(如保证录取)或虚构服务效果,考生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合同或赔偿损失。
三、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
首先建议与咨询机构协商退款或赔偿,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行政投诉
若涉及强制收费,可向当地教育局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
法律诉讼
- 合同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因服务未达标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 虚假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撤销合同或赔偿损失。
四、注意事项
合同细节:签订合同时注意退款条款的合理性,避免因细则陷阱导致维权困难。
证据留存:保留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及服务方案等材料,为诉讼提供支持。
综上,若志愿填报服务存在违约或欺诈行为,考生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