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需满足以下条件:
按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非个人原因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5日内向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个人申请材料
失业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 填写完整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审核与待遇发放
- 社保机构在10日内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 失业保险金自次月15日起按月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实行打卡发放。
三、注意事项
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满1年可申领3个月,每多缴1年增发2个月,最高领取24个月;
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申领,超过则无法领取;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四、其他待遇
失业期间可同时享受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补贴等,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当地具体操作流程,可访问当地社保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