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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人员备案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雇工等;
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等。
二、办理材料
- 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 用工备案表:部分地区需提交《劳动用工备案要素表》;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 学历证明、就业意向书等(部分政策要求)。
三、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如四川e就业、公共就业服务网等);
- 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模块;
-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信息。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就业服务中心大厅);
- 在就业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核发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 30日内完成备案;
劳动者可随时办理就业登记,但需用人单位配合提供材料。
五、注意事项
信息更新:
需定期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与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部门;
可通过当地就业服务热线(如0419-5166109)获取最新办理指南。
通过以上方式,就业创业人员可高效完成备案,享受政策扶持。若需办理就业创业证(针对失业人员),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