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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未就业团员的团费缴纳标准及信息填报要求如下:
一、团费缴纳标准
- 无论是否就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均按每月 0.2元缴纳,全年累计 2.4元。
- 若已找到工作并开始领取工资,团费标准将按工资收入调整。
在校学生与毕业生
- 在校学生及毕业后未就业的学生团员,均适用上述标准。
二、就业信息填报建议
就业状态选择
- 在就业信息表中,将“就业状态”填写为“待业”或“无业”。
未就业原因说明
- 可填写具体原因,如“考研”“实习”“创业”“自由职业”等,建议选择与实际情况最符合的选项。
工作单位标注
- 若无工作单位,对应栏次填写“无”。
三、注意事项
团组织关系管理:
未就业期间,团组织关系可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社区等基层团组织。
咨询与核实:建议向当地团组织确认具体流程,避免因信息差异产生误解。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性较高的搜索结果,确保符合当前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