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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档案的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具体操作需根据就业类型和地区政策调整:
一、确定接收单位
- 机关/国企/事业单位: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 非公单位/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二、办理转递手续
-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如适用)、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等。 - 毕业生需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申请与审核
- 向原单位或人才中心提交申请,审核材料真实性后获取调档函。 - 原单位密封档案并加盖公章,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三、档案接收与确认
接收流程
- 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检查密封性,核对材料完整性。 - 完成后需获取《接收回执》并盖章,寄回原单位确认流程结束。
四、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携带档案:
必须通过官方渠道转递。- 跨城转移:超大城市需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政策。- 养老保险关联:确保档案与养老保险在同一地点存放。
五、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死档”:民营/外资企业无存档资质时,档案可能无法转出,需联系原单位或人才中心协调。- 暂未就业:可选择户籍地或高校保留档案两年。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就业档案顺利转移。具体操作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或接收单位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