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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和实缴的填报需严格依据企业章程和实际出资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一、核心定义与区别
- 指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承诺的出资金额、方式及期限,尚未实际缴纳的资本。
- 填报时需填写章程约定的金额,若未到位则填0。
实缴出资
- 指股东按约定实际缴纳的资本金额及时间,需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流水证明。
- 填报时需注明实际到位金额、出资方式及时间,多股东需分别列明。
二、填报要点
认缴出资填报
- 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填写注册资本总额。
- 时间:填写章程约定的最后出资日期。
- 示例:若注册资本100万,认缴50万,填写50万及对应日期。
实缴出资填报
- 金额:根据验资报告或银行流水填写实际到位金额,未到位部分不填。
- 时间:填写实际缴纳日期,需与银行流水一致。
- 示例:若实缴30万,填写30万及缴纳日期。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认缴按章程期限填报,实缴需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流水。
多股东处理:需分别列明各股东的认缴/实缴金额,确保与账目一致。
未到位处理:未完全到位的实缴资本无需在年度报告中填报。
四、操作流程
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2. 按指引依次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等。
3. 填写时参考“本页帮助提示”,确保信息准确。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认缴与实缴信息真实反映企业资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