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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怎么开接收函

2025-05-07 01: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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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接收函的开具流程如下,具体分为申请、审核、接收函办理三个阶段:

一、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毕业生需在每年5月中旬前向辅导员报名,通过学校就业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并等待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签署协议

审核通过后,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并获取条形码确认办理成功。

二、接收函办理

信息上报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学生信息上报至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或对应单位),等待5个工作日内批复《接收函》。

领取接收函

批复通过后,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如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领取。

三、注意事项

接收单位要求:

接收函需明确标注工作单位、户口迁移地址、档案转寄地址及党组织关系办理方式。

有效期:接收函通常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业手续,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就业。

档案管理:建议优先选择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避免档案卡顿或调档困难。

以上流程综合了权威信息源的最新规定,具体操作以学校和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