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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填报方式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填报规则
- 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申报≤30万元):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 无需填写征收栏次,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应税收入填报
- 月销售额>
10万元(按季申报>
30万元):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按3%或5%征收率申报增值税。
二、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以上规则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若后续政策调整需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发票补开处理:若后期补开发票,需在补开发票当期通过负数调整未开票收入,但可能引发比对异常,建议谨慎操作。
三、操作建议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采集-销项采集”模块,选择“未开具发票”手动录入数据。
填报时确保收入类型与销售额匹配,避免因分类错误导致申报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