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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
一、报到证获取方式
若学校规定未签协议则不发放报到证,需携带身份证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学校暂缓或补办
- 学校可能提供暂缓就业服务,档案可保留至签订协议后两年;
- 若报到证丢失,需联系辅导员补办。
二、档案管理
档案存放地点
- 未签协议时,档案通常由学校以机要形式寄至原籍人事局,或直接发放给学生;
- 部分学校允许学生将档案存放在学校两年,期间无需办理手续。
档案转移流程
- 所需材料:报到证、身份证、原籍人事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 办理地点:新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原籍人事局。
三、其他注意事项
改派与就业状态
- 未签协议不影响改派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但可能影响就业率统计;
- 若超过两年未就业,需到原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签订协议并进入国家人事管理系统。
法律风险提示
- 未签协议可能导致档案无法转移,影响入职流程;
- 建议尽早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
四、特殊情况处理
跨省就业:
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报到证,档案转移需符合当地政策;
单位不配合:可通过学校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签订协议,若存在档案或户口迁移需求,可结合学校政策选择合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