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立独行的兔子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公立学校教师的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15天。例如:
- 单胎顺产:98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增加1个婴儿,延长15天
地方政策延长
部分省份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增加奖励天数,例如:
- 四川省成都市:
基础98天+延长60天,共158天
- 江苏省:基础98天+延长30天,共128天
国家未强制规定产假与寒暑假顺延,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部分学校可能允许顺延,但多数不执行。
法律依据
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执行,该规定明确国家基础产假标准。
总结:
公立教师产假以98天为基础,具体天数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及学校执行情况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