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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不就业的档案处理方式需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适用对象:所有未就业毕业生
操作方式:联系户籍地人社局下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等),提交申请并邮寄档案
优势:档案可长期保管,便于后续就业、考公、创业等
二、申请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适用对象:有明确就业计划但短期内未落实的毕业生
操作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后由学校统一转递至户籍地人才机构
限制:超过两年未就业需办理改派手续,且档案与学校无隶属关系
三、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
适用对象:需灵活处理档案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操作方式:通过书面委托,将档案寄送至专业机构管理
注意事项:需选择正规机构,避免信息泄露或档案损坏
四、继续留在学校
适用对象:准备考研、考公或短期内暂无就业意向的毕业生
操作方式:向学校申请档案留校,学校代为保管至就业或转出
限制:无人事关系证明,且两年后需迁出档案
重要提醒
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避免遗失
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时需同步办理档案转移
通过人社部官网(chrm.mohrss.gov.cn)获取户籍地人才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