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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填报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报方式
- 通过官方开发的自主填报程序(如移动终端扫码),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申请账号,按时完成信息申报。
- 自主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前,逾期未完成将转为普查员入户登记。
普查员入户登记
- 适用于被抽中填报长表的10%住户(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登记时间为11月16日至30日。
二、填报内容
按户填报项目(共6项)
- 户别(家庭户/集体户)
- 本户应登记人数(含2020年10月31日居住人数及未居住人数)
- 2019.11.1-2020.10.31期间出生人口(分男女)
- 2019.11.1-2020.10.31期间死亡人口(分男女)
- 住所类型(如普通住宅)
按人填报项目(共12项)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登记地等基础信息
- 受教育程度、婚姻生育、迁移流动等社会经济情况
三、关键注意事项
户编号规则
- 每户对应唯一户编号,与《户主姓名底册》自动关联,不可修改。 - 多户同住需在《户主姓名底册》备注空户,并顺延编号。
死亡户处理
- 全户死亡户需在短表中填写“H4.本户2019.11.1-2020.10.31日期间死亡人口”,其他项目不登记。
信息真实性
- 填报内容需如实反映人口状况,虚假信息将影响统计结果。
四、补充说明
普查对象:
全国所有住户(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特殊情况处理:若发现户内存在多户未申报,需在《户主姓名底册》备注并补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