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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收账款的填报需分税务和会计两个维度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税务申报(增值税预缴)
收到预收款时,按适用税率(一般计税方法11%、简易计税方法5%)计算预征税款,公式为:
$$
text{应预缴税款} = frac{text{预收款}}{1 + text{税率}} times text{预征率}
$$
例如:按简易计税方法,预收款80万元时,预缴税款为:
$$
80 div (1+5%) times 5% = 3.81 text{万元}
$$
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时,需在“销售额”栏填写预收款金额,预征率选择对应税率。
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 附列资料(一):
在“税率11%”栏次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 附列资料(四):在“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栏次填写预缴数据。
二、会计处理
- 收到预收款时:
$$
text{借:银行存款}
text{贷:预收账款}
$$
- 结转收入时:
$$
text{借:预收账款}
text{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开发产品收入)}
$$
结转时需按计税毛利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重复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
收入确认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款,按合同金额确认为收入,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A101010的“销售商品收入”栏。
费用扣除
预收款可按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的扣除基数,填入附表A101010第40行第4列。
四、注意事项
预缴税款可抵扣:
预缴的增值税可在后续申报中抵扣应纳税额。-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