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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文字数要求因类型和学校规定而异,具体如下:
- 主流标准:
每页约22行×28字,每页约616字(含标点符号),正文通常不超过600字。 - 特殊情况调整:部分学校或特定公文类型可适当调整行间距、字体或字数。
结构与要素
- 公文分为 版头(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等)、 主体(标题、正文、附件等)和 版记三部分,正文需简洁明了,避免冗长。
注意事项
- 不同学校或部门可能有具体规定,建议以学校官方文件或流程图为准。 - 申请类公文(如请示、报告)需明确标注附件序号,附件名称不加标点。
综上,学校公文字数以600字为基准,实际需结合具体类型和学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