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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最新政策,伤残就业金的领取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需保留劳动关系,不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领取标准
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五级:9.5万元
- 六级:8.5万元
- 七级:4.5万元
- 八级:3.5万元
- 九级:2.5万元
- 十级:1.5万元
三、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
- 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
- 医疗费用发票及病历资料(如有)
- 线上: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社保经办机构全城通办
- 线下:前往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 用人单位或职工提交材料后,经办机构审核并一次性支付补助金
- 补助金原则上拨付至社保卡或银行卡,可申请变更发放方式
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未支付时,可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时效为工伤认定后1年内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确保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