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想成真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骗取零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处理依据
- 责令退还:
不符合领取条件者需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金。 - 罚款:情节严重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具体处理措施
责令退还
- 适用于首次违规、情节轻微、主动配合调查的情况,需在限期内全额退还骗取的保险金。
罚款处罚
- 适用于多次违规、拒不退还或情节严重者,罚款金额按骗取金额的1-3倍执行。
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若涉及虚构劳动关系等欺诈行为,可能同时适用《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要求处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
四、注意事项
处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执行为主,建议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