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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沈阳暂缓就业办理流程如下,具体步骤需结合学校和省就业指导中心要求执行:
一、申请与协议签订
1. 向所在高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暂缓原因并获批准
2.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需三份:学校留存、省就业中心、学生本人
二、档案托管
学校将学生档案送至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就业中心)托管
三、享受待遇
暂缓期间仍视为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指导、信息查询等权益
四、取消暂缓就业
1. 找到接收单位后,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2. 若未找到单位,需在暂缓期满前回校或到省就业中心开具报到证
五、注意事项
操作流程可能因学校或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校招就业办或省就业中心
档案托管期间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