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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校就业未签约的情况,可参考以下步骤处理:
一、了解政策与档案管理
若未签订三方协议,档案可能由学校打回生源地地市级教育局,或由学校保留两年。若希望将档案托管至人才交流中心,需签订档案托管合同。
择业期与户口迁移
毕业生有两年择业期,期间可灵活就业。超过择业期未就业,可将户口和档案迁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才交流机构。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
主动沟通
向用人单位说明签订就业协议的重要性,要求其明确签约时间节点及未签协议的原因。
明确权益
在协商中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法律途径与维权
收集证据
整理工作证、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投诉与仲裁
- 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介入调查。
- 仲裁: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合同超过1个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替代:若未签书面协议,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权益保障:未签合同不影响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但建议尽早签订以规避风险。
建议优先通过沟通解决,若遇阻碍可结合法律手段维权,同时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