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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报道证明档案的填写,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单位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一、就业单位可接收档案的情况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报到证抬头填写单位全称,档案直接转至该单位。
民营企业/合资企业
报到证签往单位填写企业注册地的人才市场或当地人力资源与就业保障局。
二、无法接收档案的情况
未找到工作
可选择将档案寄回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填写户籍地人才中心名称及地址。
单位无档案接收资质
需填写"无接收单位"或"自行管理",档案转至当地人社局对应的人才中心。
三、填写注意事项
地址填写
- 就业单位:直接填写单位全称。
- 户籍地:填写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
- 其他选择:可填写学校推荐单位(如校方人才市场)。
信息真实性
所有信息必须与《就业派遣信息管理》中的记录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档案无法转移。
特殊情况处理
- 签订三方协议但未就业: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中心。
- 跨地市调整单位:需办理改派手续。
四、办理流程补充
线上办理
通过学校就业信息平台提交档案接收单位信息,自动生成报到证。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三方协议到当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窗口办理。
建议填写前与接收单位确认接收资格,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接收函、劳动合同等),以备后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