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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就业时档案转递需根据就业去向选择规范渠道,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档案转递的基本原则
单位接收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单位直接接收档案。
- 非公单位需通过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接收。
个人禁止携带
- 档案严禁个人自带转递,必须通过EMS或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二、档案转递流程
转递前准备
- 确认接收单位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整理档案材料(报到证、成绩单、党团组织材料等)。
填写转递单
- 按《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规范填写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信息。
档案转递方式
- 通过学校统一寄送(EMS标准快递)。
- 部分地区支持委托公共就业机构接收。
接收单位确认
- 接收单位需在收到档案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转递单位确认签收。
三、特殊情况处理
暂未就业
- 可选择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或由原高校保留2年。
跨省就业
- 按户籍地或就业地规定办理转递,超大型城市按特殊政策执行。
档案托管
- 部分城市(如衡水)支持在人才中心委托管理档案,需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信息核对 :确保转递单、档案材料与接收单位要求一致,避免影响入职流程。
2. 跟进查询 :通过EMS或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寄送状态,及时联系查询异常情况。
3. 后续手续:档案到达后,需配合办理社会保险、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咨询渠道
若对转递流程有疑问,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
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人社部门)。
通过规范操作,可确保档案安全、高效转递,为后续就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