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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填写对象
应届统招统分学生(不含定向生、港澳台/华侨留学生、计划外毕业生、在职人员及升学/出国人员)。
二、填写内容
- 基础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健康状况(仅限“健康”或“良好”)。
- 教育背景:毕业学校、院系、专业、学历(本科/硕士/博士)、学制(四年/两年)。
- 其他信息: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社会实践栏
- 突出重点活动:以动词开头简要描述社会实践活动(如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取得的成果等),建议不超过50个字。
特长及能力栏
- 量化成果:如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四级/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担任校系级职务等。
学校推荐意见栏
- 基础填写:统招统分毕业生统一填“统分”,就业范围写“全国”。
- 推荐单位: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三、注意事项
格式要求
- 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 所有信息需与教务系统保持一致,如专业、学制等。
特殊说明
- 博士研究生若非直接攻读硕士/博士,需按本科规范填写学制。
- 转专业学生需在“专业”栏注明原专业及辅修方向(统分生不填写辅修专业)。
审核流程
- 表格需经班级汇总、学院审核并盖章。
- 部分院校需提交纸质版汇总表及就业指导中心回执。
四、常见问题处理
信息有误:
需联系培养单位就业部门核实并修改。
材料不全:及时补全后再提交。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北京教委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最新版表格说明,确保内容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