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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就业后离职的相关事宜,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离职流程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内离职需提交书面申请,正式离职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办理离职手续
- 前往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办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内容、项目进度等交接清晰。
- 结清工资、奖金等款项,收回公司财物(如工卡、钥匙等)。
档案管理
- 办理档案托管或转移手续,将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或新单位。
- 若原单位不再接收档案,需联系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
二、社保与公积金处理
社保转移
- 离职后需将社保转移至新单位或户籍地。若到外地工作,需在原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新单位录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转移。
- 若回户籍地参保,需先在新单位参保后,再办理原参保地社保转移。
公积金处理
- 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需在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封存或转移手续。
- 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如购房、租房等),或等待新单位继续缴存。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与协议
- 签署三方协议时需注意用人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避免协议无效。
- 签订培训协议时,明确培训服务期及赔偿条款,避免纠纷。
法律咨询
- 离职前可咨询单位HR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当地劳动法规,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争议。
后续规划
- 离职后建议及时更新简历,关注招聘信息,结合自身情况调整就业方向。
以上步骤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建议办理前与单位HR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