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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预备党员转正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组织关系转接
预备党员需在预备期满前20日(建议提前1-2个月)向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提交《入党志愿书》及转正申请。
材料准备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转正申请书(含入党时间、预备期表现总结及未来努力方向);
- 预备期间思想汇报(每季度1份)和年度工作总结;
- 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含入职时间、工作表现及转正建议)。
二、转正程序
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预备党员提交的材料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其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2.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对支部大会讨论结果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意见。
上级党委审批
正式党员由支部大会推荐至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特殊情况处理
未落实工作单位
若暂未找到工作,可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或居委会,需定期交纳党费并接受组织考察。2. 延长预备期
若需进一步考察,可延长预备期(不超过1年),但需报上级党委批准。
取消预备资格
若未履行党员义务或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四、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所有流程需在预备期满前完成,避免影响转正;
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反映预备期表现,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获取推荐信;
权利保留:未转正期间仍需履行党员义务,参与组织生活。
通过以上步骤,就业后预备党员可顺利转为正式党员,继续参与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