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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帮扶就业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涵盖政策体系完善、岗位开发、企业激励和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具体如下:
一、完善就业援助政策体系
各地需合理确定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畅通申请认定渠道,动态掌握帮扶需求,加强分类精准帮扶,并做好跟踪服务管理。
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 企业吸纳: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 就业补贴: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 兜底安置: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高校毕业生就业
-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通过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岗位“打包办”政策,集中兑现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红利。
脱贫人口就业
- 持续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3000万人,通过产业帮扶、劳务协作和县域经济拓展就近就业空间。
农民工与退役军人就业
- 加大重大工程项目用工投入,实施以工代赈,支持农民工技能提升和返乡创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
三、推动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
产业政策与就业结合
聚焦先进制造、绿色消费、养老托育等产业领域,通过技术改造、新业态培育和民生服务扩展就业渠道,例如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人工智能+行动创造新岗位。
县域经济与乡村振兴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支持新业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优化服务与保障
减负稳岗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产品,延续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
创业支持
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研究推出支持创新创业园区政策,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打包办”。
社会救助衔接
将就业援助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确保困难群体在就业、创业、培训等环节获得兜底保障。
五、加强宣传与协同机制
通过全媒体宣传就业政策,营造社会支持氛围,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合力。
以上措施综合了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岗位供给和权益保障,旨在通过系统性、精准化的帮扶,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