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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政策,失业金是专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其领取条件与就业状态直接相关。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金
一旦重新就业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失业金将自动停止发放。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属于骗保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说明
- 若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失业人员可继续领取失业金,但需向社保机构报告就业状态。
二、再次失业的待遇计算
缴费时间重置
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但可与前次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总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单位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求职。
三、注意事项
及时申报就业:
就业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机构申报就业状态,避免影响其他权益(如医保断缴)。
避免重复申领: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但未及时停止申领,可能影响后续再次失业时的待遇。
综上,失业金与就业状态挂钩,就业后需停止申领。若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待遇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