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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就业补助金的领取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领取条件
伤残等级要求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
劳动关系状态
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申请材料
必备文件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 银行卡或工资卡。
补充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三、申请流程
单位申报
-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30日内提交材料至社保机构。
职工自主申请
- 职工本人可向单位提交材料,或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烟台市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审核与发放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拒付
- 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
- 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 五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由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并缴纳社保。
五、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地区对补助标准、申请流程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确认具体规定。
六、注意事项
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事故伤害稳定后60日内提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补助标准。
通过以上步骤,工伤就业补助金可依法领取,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