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职指导郭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针对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可参考以下解决方案:
一、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尝试在协议附件补充具体条款。
明确诉求
若单位拒绝签订,可要求其提供签订协议的具体理由,或通过协商达成书面承诺。
二、法律途径
双倍工资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 收集证据: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
- 申请仲裁:向单位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时效为1年。
- 赔偿标准:按实际用工月数计算,例如用工2.5个月则赔偿5个月工资。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需先仲裁后诉讼。仲裁时效同样为1年。
三、档案与证件处理
档案托管
未签三方协议时,档案可能由学校打回生源地教育局,或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托管合同。
证件补办
若就业协议丢失,需及时联系学校补办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关系:未签合同可随时解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失败再考虑仲裁或诉讼。整个过程需注意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